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津工商市字〔2010〕19號 關于印發天津市家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通 知 各工商分局、家庭服務企業: 為了提高本市家庭服務經營者的服務水平,維護家庭服務行業的市場秩序,減少合同糾紛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、《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,結合本市家庭服務行業的實際情況,制訂了《天津市家庭服務合同》(員工制)(JF-2010-045)、《天津市家庭服務合同》(中介)(JF-2010-046)示范文本,現印發給你們。文本自2010年6月1日起執行。 各工商分局要充分認識家庭服務合同的重要性,積極引導合同當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,提高依法簽約、履約的意識,切實維護好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 |